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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再现第二例身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灵山县再现第二例身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2015年12月11日,年仅21岁的广东籍女青年张某因遭遇车祸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人在悲痛之余,代亡者张某表达了把身体器官无偿捐献的意愿,这是继2014年3月灵山县首例捐献身体器官以来的第二例捐献者。11日下午17时,女青年张某因车祸在灵山县人民医院不治身亡后,家人含着热泪,主动与该县红十字会联系,代女儿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愿意无偿将其肝和双肾捐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当晚23时许,在灵山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广西医科大的专家团队前往对死者进行捐前评估,当场成功摘除了肝和双肾脏手术,帮助家属完成了爱心愿望。原网址:http://j.news.163.com/docs/10/2015122701/BBQ8623590016236.html
21岁的广东籍女青年张…… eiwa 发表于 2015-12-28 13:14
21岁的广东籍女青年张……
好人,愿你的家庭顺顺利利 怎么说,生者好好珍惜吧{:1_1:}
{:2_54:}{:2_54:}{:2_54:} :o:o:o:lol:lol 好姑娘!走好! 姐姐 一路 走好愿你在天堂可以快乐 开心,祝你家人顺顺利利。。。希望接受捐助者能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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