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灵城某小区一婴儿坠楼事件 的情况通报
关于我县灵城某小区一婴儿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2016年1月13日9时许,我县灵城某小区发生一起一名8个月男婴坠楼身亡事件。经查,此坠楼事件属意外事件,是其母亲刘某某在窗口边抱哄过程中失手,导致该男婴不慎从十三楼窗口摔出坠落至该楼的第三层公共阳台处,当场死亡。 警方提示:请各位家长看护孩子时务必注意安全,尽量不靠近危险的地方,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灵山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3日
多事之冬,这年还真不想让人好好过么? 去年某城市已经发生一单,还是没避免,确实痛心 就不能装防盗网啊!用的了多少钱啊!在说钱能跟生命比么?不要等出事了才后悔。 过失致人死亡没罪吗? 没有半点安全意识,唉......一失手便成千古恨.............这位妈妈希望能认真改过自己的错误..她不会是把小孩子放在楼外,拍个照发到朋友圈吧? 这位妈妈以后将会活在阴影和痛苦自责当中,,节哀顺变! 希望各位家长在看护小孩多留个心眼,切勿让悲剧重演!妈妈请节哀,愿逝者安息! 希望各位家长在看护小孩多留个心眼,切勿让悲剧重演!妈妈请节哀,愿逝者安息! 悲剧已经造成了,希望家属节哀,更希望他人能借鉴,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希望各位家长在看护小孩多留个心眼,切勿让悲剧重演!妈妈请节哀,愿逝者安息! 节哀顺变,希望其他人借鉴,别让悲剧再发生,希望这个母亲能节哀 也太大意了,希望妈妈们以后都能多注意,爱护好自己的孩子。 这位母亲也太大意了,希望妈妈们以后多注意,好好爱护好自己的孩子,怀胎十月不容易啊。 这位母亲也太大意了,希望妈妈们能多加注意,爱护好自己的孩子 意外已经发生,过多的责怪这位母亲是没有用的,想必她也很伤心。我们要做到是提醒身边的人,不要在危险的地方戏耍,在照顾幼小儿童时,事事以安全为第一!!!才能避免更多的意外发生!!! {:2_56:}{:2_56:}真的是这样的么{:2_60:} 意外已发生,过多的责怪那位母亲是没有用的,想必她也很伤心!!我们要做到是时刻提醒身边的人,凡事以安全为第一。不在总有着一颗探险的心,等到意外发生时,却追悔莫及!!所以,我们要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节哀顺变! wx_CR14u1lr 发表于 2016-1-13 20:27
就不能装防盗网啊!用的了多少钱啊!在说钱能跟生命比么?不要等出事了才后悔。
好像多少多少楼以上不能安装 怕发生火灾无法逃脱某城市有住户就是发生火灾有防盗网 消防员很难进去只能眼睁睁看着烧 不知道法律是不是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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