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武利镇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 4人受伤
2016年8月1日15时许,在国道209线3249公里加900米(灵山县武利镇望坪村委会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型客车相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 4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经过是:上述时间灵山县武利镇丁某才(男,40岁)驾驶粤AC5XXX “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7人由文利镇往武利镇方向行驶至上述路段时,与对向驶来的由王某焕(男,41岁,钦南区犀牛脚镇人)驾驶的桂E59 XXX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上2人当场死亡, 2人送到当地卫生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4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4名伤者均已被送到灵山县人民医院救治,其中2人伤势较重。
事故发生后灵山县迅速启动较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交通、安监、应急、卫生等部门领导迅速带领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到县人民医院组织抢救伤员,要求尽最大努力抢救受伤人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灵山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日 这条路从修好到通车被大货车直接或间接撞死的不低于10人,超重超载开的又特么飞快,望交警部门严查这些大货车 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占大货车道还怪大货车。他妈的 又是大卡车,他妈的,远离,远离,远离 自古一楼出人材,没看到是面包车逆行了么? 应该是客车强行超车惹祸,互不相让的后果 逝者安息,愿天堂没有伤痛,,,,唉又是超车,面包车开过线了吧 超车惹的货,还有私人车载客就是违法的。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百度来的这个标准,不知道能不能符合上述的较大交通事故呢 目测小车逆道行驶,负全责。 无忧紫 发表于 2016-8-2 09:53
逝者安息,愿天堂没有伤痛,,,,唉又是超车,面包车开过线了吧
谢谢,车上是我家亲人,但司机是别人 本帖最后由 方咏足 于 2016-8-2 13:20 编辑
离歌 发表于 2016-8-2 11:55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 ...
嗯,偶也觉得“较大”二字,用得极不恰当,都出了四条人命了,还较大,这个“较”字看着很别扭啊~
估计,“较大”这一分级,是楼主自我定义的,楼主认为这次事故造成的伤亡,只能算是比较大的事故而已。
大货车固然可怕,可是只要是正常行使那就没错!面包车一看就是占道偏离,自己找死! 方咏足 发表于 2016-8-2 13:14
嗯,偶也觉得“较大”二字,用得极不恰当,都出了四条人命了,还较大,这个“较”字看着很别扭啊~
估计 ...
公安局发布的标题就是较大,所以其他人转也是较大的,这个不怪楼主了
顺利哦。老祝。 大货车就跟自己噶车道上面 小面包干不过大货车的 小车司机去喝喜酒回来的,身上还有酒味 条路锦直,对面大车来面包子还超车占道,想不明白个司机怎么了!可能驾照都某有。 逆天而行,司机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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