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如果说小区全部或者大部分住户都不肯搬,那可能是赔偿出问题,但是只有一两户不肯搬,那就是钉子户的问题!漫天要价不成还伤人的就是犯法了!!而且开发商已经把钱给了这块地的原负责人,签署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关于赔偿问题,住户不满意的就找原负责人,干嘛伤害开发商的人:L再说其他人都愿意接受,就这几位不愿意,难道想趁机"暴富"吗?有这种心理的人真可怕:L:L
能不能开上保时捷就看这次了
翔王の心 发表于 2016-8-30 23:50
据本屌所知,他们已经找过公安局与政府了,但是以上两方都在规避着,其实你要知道现在的政府是为人民币服 ...
原来你是个水泥老,怪不得你仇富心理挺严重。
柒叁三_RSMM 发表于 2016-8-30 22:26
93年你出生没有,估计你当时还是条精虫,4000元可以买一个单元?也就你个小毛孩说得出
93年我高中,那时大花坛那段路开发一角地皮几万文。
谁叫的人就弄头头,往死里弄以暴制暴才能维护尊严
大小姐 发表于 2016-8-30 10:40
听说政府有提出廉租房的补偿,但是一些住户不肯,还提出没有两百万不肯搬迁的要求,哈哈哈,钉子户真好赚啊 ...
只要开发商肯给,500万我都要。
lsgx 发表于 2016-9-4 12:59
93年我高中,那时大花坛那段路开发一角地皮几万文。
房改当时差不多500一平方,我家94年房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