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母亲遗弃患病儿,小孩成人贩子的摇钱树
这起悲剧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钦州市灵山县。一个两岁多的小男孩因患重病,亲生母亲因无力医治竟狠心将其遗弃。不料,这名无辜的小男孩却成了人贩子的摇钱树,几经折腾,小男孩终于……报案者竟然是涉案者
2011年3月8日上午11时许,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陆伟谋接到一名群众的报警,称他在2010年的10月间,他跟本县烟敦镇的梁某某和新圩镇那东村委蒙某某购买了一名两岁多的小男孩,后来发现这个小男孩患有重病,然后想把这个小孩退了回去,但是对方不肯把钱退回来,所以来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派出所帮助追回购买小孩的钱。
听到报案者的叙述,原来是一起贩卖妇女儿童案件。陆伟谋立即警觉,报案人邹某某也是此案的涉案嫌疑人之一。陆伟谋马上指令值班民警首先将涉案嫌疑人邹某某控制,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形。
接着,新圩派出所在所长劳作杰的统一布置下,随即组成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然后根据涉案嫌疑人邹某某提供的线索开展对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和抓捕工作。
亲生母残忍遗弃患病儿
新圩派出所通过一段时间的走访群众和案件摸排,初步掌握了这起贩卖妇女儿童案件涉案人员的有关线索。到今年4月18日,办案民警通过知情群众,发现这起案件中的一名嫌犯梁某某就在灵山县城一家旅社里面。专案组民警马上到这家旅社实施了抓捕。通过审讯,梁某某对这起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被拐卖的小男孩叫黄十四,他的母亲叫梁某林,是灵山县檀圩镇人。梁某林生有两个儿子,这个黄十四是梁某林的小儿子,梁某林和丈夫在小儿子一次生病的检查中,发现黄十四患有地中海贫血,医治无望,梁某林就想办法把这个小孩转让给别人抚养。
有一天,梁某林打电话给她的亲戚陈某,谎称这个儿子的命克她,叫陈某帮找个人来收养小儿子。陈某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亲戚陈某某,叫他托人将这个男孩处理好。陈某某便把这个信息告诉了烟敦镇的梁某某,梁某某找到新圩镇那东村委的蒙某某。四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商量后,决定把这个小孩暂时寄养在新圩镇那东村委蒙某某的家中。并且商定:等梁某某找到合适的人再将小孩卖出去,卖出小孩得到的钱大家一起分。
患病小生命成了人贩子的摇钱树
梁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把小孩放在蒙某某家中寄养后,梁某某便四处寻找买家。因是个男孩,梁某某打算把小孩卖个好价钱,借此机会赚上一笔。此时,几个犯罪嫌疑人对小男孩黄十四身患有地中海贫血的病还是一无所知,都觉得这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2010年10月份的一天,在梁某某四处活动和寻找下,梁某某找到本县那隆镇的一户姓邹的人家,听说他想要收养一个小孩,梁某某就联系他来到新圩镇的蒙某某的家中看小孩。当天晚上,邹某某带着人家随梁某某一起到蒙某某家中,邹某某及家人看了小孩之后,当时也对这个男孩子比较满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就决定以30000元的价钱买下了黄十四,并分别给了其他三个犯罪嫌疑人各五百元的好处费。之后便把这个小孩带回家中抚养了。
按邹某某说,当时他买到这个小孩后,两口子非常高兴的。他觉得,3万元能买到一个男孩还是非常划算的,可是抚养了大概一个多月左右,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小男孩竟然患有地中海贫血症。于是,邹某某想把这个小孩退回去,把3万元要回来。然而,邹某某退了小孩之后,梁某某等人却没有把钱退回。无奈之下,邹某某才来新圩派出所报案。
小孩被退回后,一直放在蒙某某的家中抚养。2011年2月10日,蒙某某发现这个小孩病危,没办法再医治了。因为医治地中海贫血的病症,每个月都要输血,需要大笔的钱。没有这么大费用的蒙某某,就想办法把这个小孩弄出去。于是,蒙某某带着小孩到烟墩镇梁某某家中找到梁某某,要梁某某来负责抚养这个小孩。当时,梁某某没有理会。
可怜的小生命在大人的遗弃中死去
转眼到了2011年的2月14日,一次偶然的机会,梁某某、蒙某某二人将黄十四带到灵山县灵城镇双鹤村找到宁某某,叫她帮带养黄十四,并每月给她800元的抚养费用。宁某某在抚养这个小孩的第三天就发现这个小孩病危,不吃也不睡,整天哭哭闹闹。发现小孩有病了,自己又无钱给他医治,她便联系蒙某某,但始终无法联系上。宁某某又联系梁某某,而梁某某却叫宁某某联系蒙某某,双方都在互相推诿。无耐,眼看小孩要死了。2月17日凌晨,无奈下,宁某某将奄奄一息的黄十四抱到灵城镇宝石大道中段的一棵树下丢掉了,希望好心人捡起他送去医治。
警方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由于线索有限,当时犯罪嫌疑人都非常狡猾,他们都没有把整个犯罪事实全部交代,通过办案民警细心的法律教育和政策攻心,犯罪嫌疑人最后才交代把这个小孩送给了宁某某抚养。接着,专案组依法传唤宁某某的时候,她也没有如实交代,她只是说把这个小孩丢到外面了。但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下,宁某某如实交代了孩子的去向。
当所长劳作杰、副所长陆伟谋带着办案民警找到孩子时,孩子已经被人拉到灵城镇棠梨村委一个山岭上埋了。据了解,奄奄一息的黄十四被丢弃在灵城镇宝石大道中段一棵树下的第二天早上,灵城镇一个姓杨的好心人发现并捡了他,然后送到灵山县红十字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小孩病重抢救无效死亡。民警通过提取孩子骨头的DNA,最终确定这个孩子就是梁某林的儿子黄十四。
在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面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蒙某某、陈某、陈某某均于2011年8月被灵山县警方依法逮捕。如今,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了公诉,他们因贩卖妇女儿童的罪行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soso_e193:}怕怕。。。。什么事都有,可怜的孩子 {:soso_e115:} 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可怜的孩子,何况是自己的骨肉。。。。这样的父母这样的人贩子一定会遭天谴的 {:soso_e111:} 缺德的母亲、罪恶的人贩子,心是那么的黑、血是那么的冷,可恶呀... {:soso_e129:}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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