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 发表于 2011-11-23 14:50:50

好人不好当 好事难做啊

       11月22日的今天下午5点07分,我的一位亲戚骑着三轮摩托,在丰江市场一个路口扶一台骑摩托车的妇女。那里正是下班买菜时间,车辆比较多,谁都不敢扶,就他扶。扶起来后说是他碰倒的,刚好她又有怀有三个月的小孩子。天啊,做好事,真是不行啊。旁边的人都说他笨,为什么要扶呢,现在好人难做。现在好得交警介入调查,否则后果更难。总之以后我亲戚身边的人都不敢做好事了,因做好事被诬陷,法律怎么办?
       严厉惩罚诬陷好人者,是解决“摔倒不扶”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法律依据还不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
为做好事难。难怪现在的雷锋少了。
  一个人扶起了摔倒了的一个人,那个人不但不感谢他,而且把他告上法庭,她让他赔给自己金额,现在做好事都被告上法庭,你们说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明媚 发表于 2011-11-23 15:12:42

嗯,谁敢做,还好有旁人做证吧

五粮液+冰 发表于 2011-11-23 15:44:53

乱杜撰一个故事来讲!

飞絮 发表于 2011-11-23 15:45:07

哎,,,,这个我也是有点却步了~~~,干嘛总是想着人家扶你就是人家撞的~~~~,晕~~~

狂勇兔子 发表于 2011-11-23 15:52:59

你不看看前段时间新闻里说的一个老奶奶倒在地上了,也是一个好心人去扶他起来!

~~冰淇淋~ 发表于 2011-11-23 15:55:12

我也在那经过··看到几个人围在那里····没过去看··不知道怎么回事······

0.1毫米 发表于 2011-11-23 16:12:40

不懂情况的路过一下下...

全废 发表于 2011-11-23 18:37:09

你真傻还是装糊涂啊。。。那里有雷锋。。雷锋都死了几十年了!

Mc丶兠蔸转转 发表于 2011-11-23 18:24:33

有钱的就去扶······

若.离 发表于 2011-11-23 21:38:43

纯属路过的!!

twt212 发表于 2011-11-25 01:21:47

全废 发表于 2011-11-23 1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真傻还是装糊涂啊。。。那里有雷锋。。雷锋都死了几十年了!

雷锋本来就是ZF 假造出来的。。


赖宁 质 疑
质疑 赖 宁事迹的人 认为,事件的是赖 宁本来是一个近视眼,当时森林发生大火,赖宁的眼镜掉了导致迷路而被烧死在森林中。
更有人指出,赖宁的父亲是当时的水电局局长赖正纲,而当时的水电局副局长的丈夫恰好是县 委常委 兼宣 传 部长 陈 兆全。所以赖宁的死可以马上被中国 政 府 注意到,并且大做文章。 事后中 国 官 方有意的顺水推舟,编造成了“英 雄少年”的“英 雄事 迹”。 赖宁实际上是中国政 府在那个年代为了意 识形态等宣传,而刻意塑造出来的一个“榜样”。赖 宁的“英雄事迹”从乡村的大喇叭广播到学校的走廊画像,曾经被铺天盖地的普遍宣传。而这种现象本身就十分不自然,更加说明了赖宁的“政治 工 具”属性。如果赖 宁不是水电局 局长 的儿 子,一个小孩子的死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关注吗? 如果他不是这样的“根红苗 正”,就算他真的是救火英雄,恐怕也得不到这样崇高的待遇。
事件描述中,赖宁手持一棵松树枝救火,甚至在消防队员劝阻大家不要硬闯的情况下,仍然不顾一切的冲向大火,最后竟然扑灭了大火,而自己却牺牲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14岁少年,有没有可能、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那么刻意地、主动地去参与危险的救火行动,而且还非要牺牲不可,任谁劝阻都不听?这已经近乎于疯狂。 一棵松树枝到底能不能扑灭大火,大人们如果真的想劝阻一个孩子的话,为什么会劝阻不了他? 整个事件漏洞百出,不合常理。 而且,并没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 赖宁真的是为了救火而牺牲的,我们见到的只是官方单   方面 的宣传 而已。而官方宣传此事迹的动机又是显而易见的。


争议
雷 锋 在当时不过是个普通的士 兵,做好事 的瞬间身边总有一名摄影师碰巧在场并 拍摄 下来, 类似这些疑问及真实性引起部份人质疑。参与《雷 锋的故事》创作的军队摄影记者 张峻曾表示,是从1960年11月26日在沈阳 军区《前进报》上发表“毛 主 席的好战士”文章后开始的。沈 阳 军区工程兵党 委决 定筹办《雷 锋同志先 进事迹巡 回展览》,并于1962年2月初组成了筹办 展览的班子,拟出 具体内容,并指定由张峻“补拍”部份照片,这些“补拍”照片是根据报道 雷 锋的一些文章和所谓的文学作品如:《雷 锋日记》、《毛 主 席 的好战士》文章、雷锋 事 迹等等的内容进行想像而产生的。有些照片给人“做 假”的感觉,例如白天打手电筒看《毛 泽 东选   集》等。
每年3月5日 是中国大 陆的雷锋纪 念日,但3月5日这一天既不是雷锋的生日,也不是雷锋的忌日。选定这一天作为纪念只因为1963年3月5日,在 大报纸   首 次发 表 了的 题 词:“向雷锋同 志 学 习”。
一个   署名“   穆正 新”的旅美人士 近年在互 联 网上发表文章,提出多个疑点,如声 雷锋   日 记 涉嫌伪造,而伪 造 者就 是雷锋和 沈阳 军   区工 兵十团。
雷 60年入伍,6 2年牺 牲,服 役时间 2年8个月。有人把雷锋在这期间做好事四处   捐钱等 开销花费都加在一起,发现金额总数已经超过了雷锋这2年8个月的薪水总和。 例如:庆祝抚 顺市望花 区人民 公 社成立,他送去200元;辽阳地 区遭受洪水之灾,他 去100元;战友小周的父亲病重,他寄去10元;一位妇 女车票和钱丢失,他为这位妇女买了车票。他只在部队2年8个月,当时部队津贴最高每月只8元,就算他 拿最高津贴标准,合计收入只有256元,仅他的 一小部分事迹就 已经支出三 百 多 元。2001年还报道过雷锋在 抚顺 某储蓄所存款   1 0元,雷锋捐款加存款有400元左右,另外雷   锋生前有手表、   皮箱、 毛料 衣 服等当时罕 见的奢侈品,包括当时在天安 门 前照的 相,似乎消费很超前,钱从哪里来的?

920426769 发表于 2011-11-25 16:11:31

本帖最后由 920426769 于 2011-11-25 16:12 编辑

做好事也要多个心眼,找好旁边证人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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