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茂 发表于 2021-11-25 09:30:15

父母把房子赠与给了子女,并且办理了过户,还能要回去吗?


父母把房子赠与给了子女,并且办理了过户,还能要回去吗?   例;王老先生夫妻二人几年前把房子赠与给了二儿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于是二儿子觉得房子到手便高枕无忧,常年不去探望老人,老人生病住院业不闻不问,后来大儿子知道后感到很不公平,平日里都是我来照顾父母,出钱又出力,于是隔三差五的便找到父母闹,两位老人看到二儿子没有良心也感到很伤心很失望,于是起诉二儿子要求把房子还回来,一家人打起了官司,法院几经审理认为二儿子有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没有赡养,所以判定准予撤销赠予协议,房子归还给了老人所有,虽然最后物归原主了,可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兄弟之间的手足情也被消磨殆尽,现在大家知道赠与过户的房子,仍然有可能被要回去,所以作为子女几遍提前得到了父母的财产,仍然要尽赡养义务,而作为老年人在生前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中,通过遗嘱指定给孝顺的子女来继承,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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