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茂 发表于 2022-1-21 16:37:58

遗嘱被孩子拿走了,还有机会吗?


前几天刘奶奶打一把雨伞来到我们公益法律咨询中心咨询,我接待后,刘奶奶说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自己的担忧以及希望,原来刘奶奶有一儿一女,儿子在去年要求自己的母亲把房子写遗嘱留给自己一个人所有,奶奶拗不过儿子,就在儿子写好的遗嘱上签了字,儿子还给录了像,怕母亲反悔就把遗嘱拿走了。但是老人在回家之后一直心里堵的慌,也不是儿子不孝顺,只是觉得儿女都是自己的心头肉,自己真实意愿想给子女都留点儿,所以今天来就是想问问遗嘱被儿子拿走了还能改变主意吗?大家也来帮忙分析一下给奶奶出出主意吧

何法务 发表于 2022-1-21 16: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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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很明显,作为子女,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与父母有利害关系,自然就不能作为遗嘱的代书人,所以该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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