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茂 发表于 2022-1-22 15:57:12

老两口把房产遗赠给孙女,自己可能无房养老……

李生和李太因为儿子的早逝变成了失独家庭,在两个人眼中,孙女大概是最合适的,可惜孙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所以李生夫妻俩如果早于自己的父母去世,那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老父亲将继承俩人的房产,李生夫妻俩担心的也是这一点——父亲去世后,自己的兄弟姐妹将分走自己的房产。所以,李生和李太可以互立遗嘱,把归属自己的一半房产由另一半继承,这样的话夫妻俩其中一人百年之后,另外一个人可以对房产享有完全的处置权,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情况因时制宜、便宜行事。

何法务 发表于 2022-1-22 16: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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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和李太应该在充分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上在做房产处置,如果现在就把房产遗嘱在孙女,那李生夫妻俩的其中一人在百年之后,另外一人也许会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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