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茂 发表于 2022-2-10 15:58:28

早立遗嘱,别给亲人留下遗憾和麻烦

韩女士中年丧偶,自己带着9岁的女儿。韩女士认识了老张很快就结了婚。过了几年,韩女士家等来了拆迁的好消息。一家三口多次到拆迁办谈判,办妥了拆迁房和拆迁款的全部手续,房子落户在韩女士名下,一个多月后,韩女士到医院检查已经是胃癌晚期,半年后,韩女士就去世了。安葬好了韩女士,老张就要小红搬出去独立生活。小红说房子是妈妈的,凭什么让自己搬出去呢?两人协商不成,继父竟然把小红告上了法庭。

何法务 发表于 2022-2-10 16:04:10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韩女士婚后的拆迁房已经有老张一半份额。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灵山公益法律联系电话:0777-6900003(191777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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