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不给钱?就算是好朋友也只能诉至灵山法院......
8月19日上午,灵山法院沙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当即全部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灵山县烟墩镇某汽修店近日向法院诉称,陈某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多次在其汽修店维修车辆,共计欠下维修费6360元。后经追索未果,该汽修店遂将陈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查阅案卷证据材料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发现,该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汽修店提供的证据存在一定的瑕疵,陈某对于欠维修费的事实又均予以否认,案件的审理或调解工作陷入了较大的困境。法官多次耐心地进一步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到,维修店经营者的儿子黄某与陈某系好朋友关系,两人平常在微信上均保持有一定的联系,法官遂决定以此为突破口,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以案说法,析明该案的利害关系。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由陈某支付汽车维修费4500元给修理店的一致调解方案,协议达成后陈某当庭全部履行协议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助理优化了营商环境。近年来,灵山法院秉持着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加大力度妥善处理涉企案件,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社会经济依法高质量发展。
图文来源:灵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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