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逆行,司机被罚200元记3分 | 百日行动
导读:逆向行驶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还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车主们切勿为了图一时之快逆向行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8月25日12时许,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檀圩中队接到群众视频举报,当天上午9时46分许,在灵山县檀圩镇辖区S312省道48公里+200米路段(钦灵一级公路)一辆小轿车在车流中逆向行驶,险些造成交通事故。
接到举报后,檀圩中队立即对视频进行研判,并调取该路段的视频监控。经过调查,锁定了该车号牌及车辆信息。随后民警立即与该车驾驶人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到檀圩中队接受处理。
8月27日上午11时许,驾驶人杨某到案接受处理。
经过询问,杨某对其逆行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杨某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进行驾驶证记3分、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道路行驶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切勿为了贪图一时之方便而让自己及他人踏上险途。
来源:灵山大队、钦州交警编辑:卜佳
校对:覃成朝
审核:李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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