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行骗“姐妹花”,落网!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山公安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以正在开展的“百日行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打击整治锋芒对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同时,调集精锐力量对上级梳理下发的涉养老诈骗积案加大攻坚力度,实现案件快侦快破,切实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2年8月3日,灵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养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案/情/回/顾2018年6月5日,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栗先生报警称,其于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先后被“施春梅”“刘慧”两名女子以骗婚的方式骗走了9000多元。接报后,经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依法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涉案人员所用的姓名、住址均为假冒。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对上级下发的涉养老诈骗积案线索再次进行研判分析、重点攻坚,并开展大量走访摸排等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刘某飞(女,烟墩镇长麓村委人)、刘某珍(女,灵城街道人)。
2022年8月3日,民警在县城江南路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飞、刘某珍抓获。经审讯,刘某飞、刘某珍均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受害人栗先生一直想为儿子物色结婚对象。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栗先生在他人的介绍下先后认识了刘某飞及其朋友刘某珍。为了谋财,刘某飞在栗先生面前使用假名、假住址,并打着与其儿子结婚的幌子,先后以买生活用品、需要上门诚意金等理由向栗先生索要钱财。得手后,刘某飞不再与栗先生见面,并把栗先生联系方式拉黑,从此人间蒸发。之后,刘某珍如法炮制,对栗先生实施诈骗。至此,两人先后共诈骗了栗先生9000多元钱。
目前, 刘某飞、刘某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策划:刘森冰 编稿:何建林 排版:雯雯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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