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区粮食生产激励县(市、区),灵山上榜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2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对2021年度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激励。我市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获得“2021年度全区粮食生产激励县(市、区)”,总共获得2022年自治区第一批粮食生产激励资金300万元。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把保障粮食安全这件头等大事抓好抓牢。今年4月,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钦州市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领导小组的通知》,高位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全面加强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等能力建设,组织召开全市春耕生产现场会,推动早稻等春季粮食生产。
2017年以来,我市每年下达文件,明确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分解到镇、到村、到户、到田块,确保按年度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钦州板城稻田。丰韵 摄
为深挖粮食增长潜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我市把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红黑榜”督查通报的内容;抓住耕地丢荒治理这一关键,通过土地流转、亲友代种、自种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攻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的“指挥棒”。
为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组织严格的粮食生产、耕地保护、粮食收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考评,把粮食生产、耕地保护、粮食收购和储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际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市还通过设立四级田长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有升,杜绝耕地污染,推进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来源丨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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