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专栏
助 学 贷 款
一、大学读书期间由国家贴息,大学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产生利息, 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结清贷款全部本金的,不用付利息。
二、大学毕业第一年没结清贷款本金的, 请于11月1日-12月20日前偿还当年9月1日-12月20日产生的利息。
三、大学毕业第二年起(按贷款合同条约)没到还本金期的, 请于11月1日-12月20日前偿还当年(1月-12月)产生的利息。(11月初可以查询,不用提交
申请 )
四、按贷款合同条约到了开始偿还本金的,请于11月1日-12月20日前偿还当年(1月-12月)产生的利息和应还的本金。(11月初可以查询,不用提交申 请), 且以后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偿还本息时间,直至结清全部本息。
五、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提前申请还贷款本金。 申请的方法:可自行登录助学贷款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打电话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0777-6420398)。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月-10月期间内1日-15日为申请时间,20日前为还款时间,错过还款时间的,只能等下一个月重新申请。
六、如因学籍(升学、退学、休学、入伍、其他原因)变动时,请于当年10月15日前带上相关材料到灵山县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因升学需要续贷的先拿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变更后方可以网上提交续贷申请。
助学贷款“四牢记”
一、牢记系统密码:记住自己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密码,一年内登录两次维护自己的基本信息,如你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有变动时,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常用
联系 电话,以便县资助中心联系,否则容易出现忘记还款而产生违约记录。
二、牢记还款责任: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有共同偿还助学贷款的责任,如有一方不按时还款,另一方必须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
三、牢记“还款日”: 1.提前还款申请日,每年1月-10月期间每月1-15日为申请日,20日前为还款日;
2.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此期间无需提交申请,可以直接查询还款)
四、牢记还款方法:
1.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
2.通过云闪付助学贷款小程序,关注“助学贷款”查询还款;
3.通过转账到贷款支付宝余额待系统自动扣款(自动扣款日为每月21日当天,贷款支付宝必须进行身份实名认证之后);
4.到县资助中心现场使用专用POS机刷卡或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助学贷款征信基本知识
1.什么是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主要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
2.个人信息记录是什么? 指信用评估机构采集的来自某一渠道或社会各方能够判断当事个人信用状况的真实记录。
3.征信系统与个人利益有什么关系? 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记录与个人买房、买车、找工作、办信用卡、租房、买保险和出国等事项成功办理与否直接挂勾。
4.个人信用记录与违约后果有哪些? 失约惩戒: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如下措施:限制银行借贷活动、影响就业招聘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①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 购车贷款等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 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大学生如何预防网络贷款诈骗?
贷款学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个人放贷行为,续贷申请一律以县资助中心部门通知为准;
对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
使用正规渠道下载的手机安全防护APP;不确定真假时,请主动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询问;
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卡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征信案例:小李大学时,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后逾期未还款。银行告知后,小李立即把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一次性全部结清,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半年后,小李打算买房,担心影响房贷,于是去银行询问,银行告知小李,不良信用记录将保留5年,只有按时足额还款才能逐步降低不良影响,但是房贷在这期间肯定受到影响。温馨提醒:征信系统会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其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来源: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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