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一位已婚女搭伙“临时妈妈”相亲骗财
钦州市灵山县已婚女子霍某为了骗取他人钱财,冒充未婚女子以相亲为幌子与钦北区农民黄某交往,在达到目的后,便想金蝉脱壳。没想到被男方识破,及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黄某是钦州市钦北区农民,已过而立之年。2011年8月,黄某经人介绍认识灵山县一女子陈某。陈某称自己是灵山县伯劳镇人,未婚,表示愿意与黄某相处。姿色貌美的陈某很快打动了黄某的心,当天,双方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之后,黄某多次邀请陈某到钦州玩,还请陈某来到家中做客,黄某的父母见过陈某后也很满意。
不久,黄某提出双方确定相亲关系,陈某欣然同意,并找来一个临时“妈妈”和一个中间人,三人便唱起了“双簧”骗婚游戏,而黄某一家没有半点疑心。按照当地风俗,确定相亲关系,男方要给女方礼钱,2011年12月的一天,陈某应黄某之约独自来到黄某家,并与黄某同居。次日,黄某家人给了陈某8000元钱。
陈某拿到钱之后,就与同伙分赃。之后,陈某担心黄某起疑心,并没有立即与其断绝来往,而是采取缓兵之计,隔一段时间就来到黄某家生活一两天,黄某还经常给她一些零花钱。尝到甜头后,陈某便时不时来黄某家住几天。
2012年春节之后,当黄某提出登记结婚时,陈某就找理由推迟,并在以后的日子与黄某来往越来越少。对此,黄某一家开始怀疑陈某。 今年3月份,黄某根据陈某所说的地址来到灵山县伯劳镇想找陈某时,发现陈某所说的地址不对,没有陈某这个人,也没有见过的“妈妈”,这时,黄某才如梦初醒,知道被骗了。
5月21日,当陈某像往常一样,再次来到黄某家生活时,黄某及家人将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钦州市钦北警方经过详细调查,终于凿穿了陈某的真实身份。
经查,陈某既不姓陈也不是灵山县伯劳镇人,甚至不是未婚女子,真实身份是灵山县灵城镇的农妇,姓霍,已是有夫之妇,生有三个孩子,为图不义钱财,干起了骗婚勾当。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有 姜个事? 灵山人变精了。跟屋求(⊙_⊙)某好骗。走到钦州去骗 一个巴掌拍不响 {:soso_e129:} 要紧,到相亲时候要查户口正得。 {:soso_e144:} {:soso_e179:}美人计
不错
.............. 睡几夜的代价大哦,一夜8000蚊 这样的骗婚事,在农村常见呢! 男的傻就傻在相个亲要8000块!女的傻就傻在拿了钱睡几晚还不够想睡多久? 引头哦{:soso_e120:} 这女的太贪得无厌, 8000文钱,是靓女噶话同居啊耐,当温只女人去浪啊够本了拉。 哈哈········ 呵呵,长长某想体哦,见怪莫怪啦。 唉{:soso_e115:} 绿珍珠 发表于 2012-5-25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紧,到相亲时候要查户口正得。
讲得对{:soso_e113:}
奇怪个系,难道生了三只侬了,仲同红花闺女咁,一滴变化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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