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5年8月13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灵山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伍尚榀受贿一案。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伍尚榀利用其担任灵山县昌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车辆采购及维修保养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钱款共计31.716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伍尚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伍尚榀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灵山县农业投资集团、灵山县宏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约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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