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帆 发表于 2012-7-27 08:05:28

亿万有钱人,不等于是富翁

这是合法的抢劫
2002年,白俄罗斯以1:1000的比率开展新旧卢布兑换;
2004年,土耳其,以1:1000,000的比率开展新旧里拉兑换;
2006年,津巴布韦以1:1000的比率开展新旧津元兑换;
2008年,津巴布韦以1:10,000,000,000(100亿)的比率再次开展新旧津元兑换;
2009年,津巴布韦以1:1,000,000,000,000(1万亿)的比率再次开展新旧津元兑换;

同年,朝鲜以1:100的比率开展新旧朝元兑换,但最多只能兑换旧朝元10万元,再多出来的钱,就要按照1:1000兑换;……

再早十年的话,还有阿根廷、秘鲁、南斯拉夫、俄罗斯、泰国、印度尼西亚、安哥拉……

2009年初你来到津巴布韦的话,你应该感叹,津巴布韦人实在是太有钱了,随便一个普通人都动辄坐拥几十万亿、几百万亿元的钞票。 可惜,“有钱”和“富裕”却是两码事,2000年还是非洲真正顶级富裕国家的津巴布韦,2009年一个面包都要卖1万亿元,全国有60%的劳动力失业,穷人们只能靠捕捉天上的小鸟和地上的昆虫来充饥,每天都有人饿死。

2009年发行新币之后,津巴布韦央行行长也“客气”的说:“我十分抱歉,昨天的万亿富翁,今天会买不起他们爱喝的饮料。”

还有我记得建国初期旧人民币1万元兑新人民币1元。1951年的结婚礼簿上写着:某某 10万。 看了这个数字不要激动,也就是相当于80年代的10元。

ン尘緣ジΟο 发表于 2012-7-27 10:52:29

:sleepy::sleepy:

山高 发表于 2012-7-27 12:09:50

如果我有亿万的百分之一,绝对是富翁!

紫爱 发表于 2012-7-27 12:30:36

知足常乐,尽自己能力赚的开心就好

瑞震车友驿站 发表于 2012-7-27 15:54:53

1:1000兑换,假如之前的1000元能买个包子,兑换后的1元却可以买宝马的话,我情愿合法抢劫:)

MONICA 发表于 2012-7-27 20:06:19

精神上的富有才是真正的富有{:soso_e104:}

極※速EN 发表于 2012-7-27 21:16:52

{:soso_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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