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市场诚信、打击违法犯罪!
我曾经参加过貌似传销的活动,上课洗脑,吃过哑巴亏,吸取了深刻的教训。这伙人的欺骗手段很歹毒,他们掌握了人们有占便义的思想,就先用鸡蛋.面条把人们忽悠过来,再就大肆吹嘘他的东西怎么怎么好,能够治什么病。为了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他们一开始卖东西是(今天卖10钱、明天退20元,明天卖20元,后天退30元)。用这个“欲擒故纵”的办法引诱人们上当。到最后就真正开始(收网了)。人们看到前面的人确实得过好处,就都动心了,以为这次还是退钱的,就拼命的去买,结果这次不退了,上当受骗了,吃了哑巴亏又不好说,想退掉吧又找不到人,他们早已人去楼空。这不是正当的商业行为,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商业诚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信力。卖东西你可以正大光明的卖,用卖了又退,退了又卖的欺骗行为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不是理性消费,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今年国家严工商总局厉打击四非“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宣传、非法销售”。 现在我们灵山县羽毛球馆来的一伙人,打着(南宁中医学院)的招牌,正在使用同样的方式销售《百年乐酒》。这个酒里面有没有“非法添加”?包治百病是不是“夸大宣传”? 我们灵山县药监局、工商局的领导: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该去管一管。再说:他们的这种销售行为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和公安局经侦大队应该给予严厉打击! 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这些可恶的人渣!铲除!!! 监狱有位! {:soso_e111:} 心恋2012 发表于 2013-10-31 12:43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工商局如果不管,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事不知楼主说的是那个,高电位坐凳吧。可能是知其一不知不知其二了,人家有政府发的合法执照,是合法经营。人家的产品,无尝给你试用,你认为好才要,不存在诈骗。再说,合法的,公安局是不会去干挠的。和以前的喜来健一样,和现在一样发话、评击。结果自讨没趣。我相信,这事我们没政府清楚。
山高 发表于 2013-10-31 23:17
这事不知楼主说的是那个,高电位坐凳吧。可能是知其一不知不知其二了,人家有政府发的合法执照,是合法经营 ...
楼主说的是羽毛球馆里面卖酒的吧?要真的是用哪样(卖了又退、退了又卖)忽悠消费者的手段是不行的,哪就是一种欺骗行为!
{:soso_e130:} 紫依yspav 发表于 2013-11-1 07:18
楼主说的是羽毛球馆里面卖酒的吧?要真的是用哪样(卖了又退、退了又卖)忽悠消费者的手段是不行的,哪就 ...
楼主就要再调查研究了。
纯属诈骗行为 五粮液+冰 发表于 2013-11-1 12:01
纯属诈骗行为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诈骗行为,可是怎么我们工商、药监等主管部门不查处?难道真的得了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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