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闯红灯,这个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的特别现象,许多自以为身居道德高地者,将“素质差”的屎盆子,当头扣在路人身上。 不错,法律规定闯红灯违法。不错,中国很多过马路的行人,在遵从法则上还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很多时候,这个法规本身就有缺陷。比如,你明明看到绿灯亮了,可走到一小半,右拐弯的车也来了。止步吧,红灯马上亮,你是走还是不走?前行吧,汽车从你身边唰唰而过,它撞了你不算违法。这时候你问元芳怎么看也没用。问苍天都没用。 许多人抱团闯红灯,是因为没有刘翔的速度。它看上去是法不责众,其实是跟机动车叫板——撞一个,或许你敢;撞一团,你总得掂掂分量吧? 这是一群弱者的冒险生存法规。80%的人们走着20%的道路,他们的智勇,是以生命为代价的。他们挑战的是铁板钉钉却不乏漏洞的交通法则,你要太老实,要么你经常几个绿灯都过不了马路,要么,你有可能被撞,而且,撞了还白撞。 我不赞成路人抱团闯红灯的冒险举动。但我更不赞成道德与法律高地的自居者,无视中国式交通管理以及法规中存在的缺失与漏洞。如果这个法规的人性化程度没有达到应有的科学合理的境界,那么,那种撞了白撞的衡量标准,便是粗暴而野蛮的。它比弱势的路人抱团闯红灯,更蛮不讲理。 谁能告诉我,走在马路中间,红灯亮了,周遭车流飞驰,我是该走还是该站?谁能告诉我,抢黄灯的司机比比皆是,他们是否比行人抱团闯红灯更加可怕?谁能告诉我,对监控设置了如指掌的出租车司机,驱车违法逃避处罚,为什么拿他们没办法?为什么城市过街通道这么难寻?为什么以人为本比如人控红绿灯过马路的简单设施,咱们这里就是推不开…… 当走绿灯也危险,当“人让车”还完全出于本能而不能与“车让人”遵守对等的法则,指责并嘲笑路人素质出了问题,是路权的既得利益者对弱势的路人,在道德与法则标准的担当问题上的单方面苛求。 人类活动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尊重规则。但一个规则被冠以“中国式”的成规模破坏,规则的制定者最好不要急着给人扣屎盆;平常不走路的坐车族,也不要急着往国人的面子问题上矫情拉扯。我们不妨审视检讨一下这个规则本身是不是出了问题:路权公平了没?执法公正了没?设置科学了没?充分人性化了没?如果这些还没到位,就不要埋怨这个规则的受尊重程度被打折扣。 如果所有的行车者,都像杭州的公交车那样自觉给行人让路,我估计,抱团过马路就不会成为令人纠结的“中国式”现象。把车管好,把交通规则调整好,比数落路人素质,更有意义。这两个主要矛盾解决了,倘若还有中国式过马路,您再问一句“元芳你怎么看”,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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