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沙漠之鹰 于 2016-4-25 08:54 编辑
关于网帖《广西灵山县那隆灵二至武利明山马步山路段问题》的回复
首先,感谢广大网友对那隆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网帖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革命老区项目情况的介绍 2015年灵山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属镇级项目的由相应镇财政所组织实施。那隆镇2015年有两个村符合申报条件,其中:清水降村委松木岭、灵二村委至武利镇明山村委道路硬化工程,每个项目资金为25万元。项目下达后,那隆镇财政所根据文件规范操作。先由镇财政所申请政府采购,然后按县采监办的批复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介代理机构招投标。并于2015年11月23日公开招标,后广西金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两个项目标价为478094.09元,工期为45日历天。到目前两个项目已经完工,工程相关资料送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2016年3月17日经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审核报告,灵二村委至武利镇明山村委道路硬化单项工程竣工程算价为242797.62元。县财政预算股与镇财政所已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灵二村委道路共建长680米、宽4.5米、厚0.2米,水泥硬底道路。 2.关于网贴所反映问题的答复 关于网上所说的灵二管的做到一年留一半就停工。灵儿村委至武利镇明山全程为1.5公里,上级的资金只有25万元远远不足,只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上级拨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4万元,全部用到该项目的建设上,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所说的那隆镇政府、灵二村委当官的吃了钱。
灵山县那隆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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