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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街头流动药贩 维护灵山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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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5: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营造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11月18日上午,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织开展取缔流动药贩摊点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先暗查再突击检查”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在县城和新圩镇查获了一批违法经营“药品”,被取缔流动摊点的经营者均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所售药品多数为非法自制膏药、药丸,并存在超过有效期或故意夸大功效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流动药贩摊点进行取缔,并对药贩进行依法处理。
    此次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流动药贩的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规范了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与支持。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群众,为保证用药安全,请不要轻信流动药贩和夸大治疗功效的药品宣传,如需购买药品,请到正规的医疗单位和药店。如发现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灵山县政府网)

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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