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钦州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推进全市微发布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在前两届“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的基础上,2017年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与广西日报社钦州记者站联合主办,市委外宣办、市网信办、广西新闻网、钦州新闻网共同承办2017年“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2017年“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 二、大赛时间 2017年3月至12月 三、大赛方式 比赛采取季赛和年赛的形式: (一)季赛(分为三季) 1. 2017年3月18日至5月31日为第一季(截稿时间5月31日); 2. 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第二季(截稿时间8月31日); 3. 2017年9月1日至12月1日为第三季(截稿时间12月1日)。 (二)年赛 2017年12月5日将季赛所有获奖作品纳入年赛评选。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必须以“钦州”为主题,表现形式(如H5微场景、微视频等)、表现题材任选,内容要真实、健康、向善,以正能量、暖人心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发布的作品,根据发布的时间报送相应的季赛参赛。去年参赛过的作品不得再投稿。 3.参赛的微信公众号在本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没有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4.参赛的微信公众号除单位和团体外,个人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参赛。没有微信公众号的作者可将作品发给主办方,经初步审查符合参赛条件后,由主办方选择在“钦州发布”或“钦州潮”两个微信平台代为发布,由此视为参赛作品。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至少配有三张图片,图文并茂,图片和文字结合紧密。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中涉及的图片知识版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由参赛者负责。 6.同一个参赛者每个季赛投稿不得超过5篇,且每个季赛最多可获得一个奖项。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发布权,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出版或其它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7.参赛者需向组委会递交作品链接和参赛表(参赛表附后),认真填写作者、日期、标题等相关信息,需注明参加的是第几季比赛。 8.参赛者不限地域,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奖项设置 (一)季赛 1.优秀正能量奖:证书+500元奖金; 2.优秀创意奖:证书+500元奖金; 3.优秀美文奖:证书+500元奖金; 4.优秀美图奖:证书+500元奖金; 5.优秀编辑奖:证书+500元奖金; (每个季赛上述奖项名额各为5名,每季共25名) (二)年赛 1.年度评委大奖(1名):证书+3000元奖金; 2.最佳正能量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3.最佳创意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4.最佳美文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5.最佳美图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6.最佳编辑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7.最佳微视频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8.最佳微场景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9.最佳人气奖(1名):证书+2000元奖金; 10.优秀组织奖(3名): 一等奖:证书+2000元奖金; 二等奖:证书+1500元奖金; 三等奖:证书+1000元奖金; 11.优秀作品奖(5名):证书+500元奖金。 六、投稿方式 1.该条微信在公众号后台的数据截图; 2.该条微信的链接; 3.该条微信的作者及联系方式; 4.该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邮件标题注明【2017年“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季/年赛)】 本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联系电话:0777—3680007。 附件:2017年“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参赛表(第 季)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广西日报社钦州记者站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2017年“我爱钦州”原创微信大赛参赛表(第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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