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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路边电动车后销赃,灵山3人被“团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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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 18: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开展以来,灵山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严厉打击农村盗窃等涉民生类违法犯罪,全力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力维护灵山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23年1月8日,灵山警方打掉一个盗窃电动车团伙,破获盗窃电动车案1起,抓获涉案人员3人。
       2022年11月25日,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接到蒙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新圩镇六峰村委的电动车被人盗走。案发后,通过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进行比对甄别,民警发现黄某荣、黄某礼、邓某和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在开展追捕工作的同时,民警多次上门做涉案人员黄某荣等人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2023年1月6日,涉案人员黄某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月8日,在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周密布控,民警在檀圩镇保子村委将涉案人员黄某礼、邓某和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荣等3人均对其结伙实施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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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22年11月25日,黄某荣等人到新圩镇六峰村委玩耍时,当发现蒙先生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后心生贪念,下手实施盗窃,得手后马上进行销赃。
      目前,黄某荣等3人已被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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