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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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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3 11: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兽兽西西817 于 2023-2-13 11:09 编辑

       东岸私塾等14处建筑具有历史及艺术价值,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列为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于传承和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灵山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微信图片_20230213110950.png


来源:灵山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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