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检察院的帮助,我们两夫妻经营的小油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终于办好了,由于我是一名残疾人,也没有什么文化,一直没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安装黄曲霉素降解仪,现在办好了,做生意我们更放心了”。近日,灵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花生油小作坊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时,一位小油坊业主对检察官说。
2025年初,灵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开展花生油小作坊食品安全公益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该院办案人员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农村小油坊存在未使用黄曲霉素降解器、未作黄曲霉素检测;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或者健康证已过有效期;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就从事花生油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成品花生油容器无标签标明生产日期等食品相关信息;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等不规范生产经营情形。
灵山县检察院为了加强法律监督公开、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办案,让公益诉讼更广泛深入民心、贴近民生,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到实地参与调查见证,固定相关证据。
同年5月,该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全县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以点带面开展专项行动,并取得较好整治效果,营造了较好的花生油消费环境。此外,积极为小油坊提供事前指导服务,帮助小油坊规划布局生产场所,督促引导小油坊办理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县残联、仁爱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案件回头看,组织座谈会,并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团体的监督,听取建议意见。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检察机关助推乡镇农村小油坊规范化经营,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践,也是护航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农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体现。
来源:灵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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