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 民生资金阳光透明
本报灵山讯(记者 江洪作)“这是我们桂山村新建的灯光球场,总投资10万元左右;在资金的使用上根据县纪检部门要求,项目公开招投标,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近日,记者在佛子镇桂山村委采访时,村文书周永东在建设现场对记者说。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办事程序阳光透明、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我们还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让群众能够充分了解,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场的佛子镇纪委有关人员补充说。 该县农业局、财政局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主体单位,他们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我们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将项目内容、工程概算、资金构成、施工期限、人员组成等情况向群众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再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情况等向群众张榜公示,确保整个项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县农业局纪检组长农振洪对记者说。 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阳光灵山惠民生”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惠及民生。 实践中,县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农业局、财政局,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筹集、划拨、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民生资金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到相关单位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共15次,切实把好民生资金监管关,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全部整改;同时,加大对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民生资金的案件6起,涉及金额272.25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来源:钦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