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声葭韵 发表于 2011-9-17 20:07:23

小喇叭09 发表于 2011-9-16 15: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终于看到运管对司机做出处理了

韦局,你在啥地方看到这个处理?{:soso_e114:}

蒹声葭韵 发表于 2011-9-17 20:26:09

“蒹声葭韵”你好,看到你的帖子后,我单位立即派出专人到灵山县公共汽车公司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核查发现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灵山县公共汽车公司对当班的驾驶员做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停班10天的处罚,并将此情况在近期的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会议上通报。

同时我单位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做出了暂扣从业资格证10天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写好检讨书。

感谢你对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哈哈,我也看到处理意见了!感谢运管!感谢党!感谢灵山家园网……{:soso_e113:}

路人甲 发表于 2012-4-21 11:29:55

举报??举那,报那??你举了,也没人相信你啊``现在的都是讲究证据。我觉得你应该当时拿出手机给他来照裸,最好是可以拍视频。

远方的四眼仔 发表于 2012-4-21 12:08:25

{:soso_e117:}

熟薯 发表于 2012-4-21 12:40:16

下次看到你跑到车头看他敢不敢撞

明媚 发表于 2012-4-21 13:52:43

唉~~~赶时间

锋翼 发表于 2012-4-21 14:29:07

潇潇宁少 发表于 2011-9-16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晚我把他车牌拆咯!看他牛!

支持{:soso_e142:}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2-8-16 01:36:01

某奇怪哦   

゜洁ペ 发表于 2013-7-5 12:03:45

幸好没出事。司机怎么素质这样滴

兴爷 发表于 2013-7-7 11:48:45

习惯就好,中国都已经慢慢的变了样了,将会是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

7080 发表于 2013-7-7 16:21:15

扔石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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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灵山至檀圩 车牌号码为 桂NXX771 的公共汽车,你太过分了!